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泮池言学”系列暨社科论坛第一五五讲:“哲学与‘穷理’”纪要

创建时间:  2016/03/06  刘园园   浏览次数:   

2016年3月4日,上海大学社科学院"泮池言学"系列暨社科论坛第155讲在宝山校区B401举行。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特聘教授、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特聘教授陈嘉明先生作了题为"哲学与‘穷理’"的学术讲座。论坛由吴德勤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颜青山教授、我院欧阳光明、刘小涛、刘冰等老师以及30余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首先,陈嘉明教授解释了此次主题的"穷理"二字。他指出,"穷理"指的是作为一种思想方式,是哲学追问事物(包括认识)的根据。也就是说,哲学是一种对事物的根据、以及对这一根据的根据进行发问与理解的方式,这是哲学作为智慧之学的根本所在。接下来,陈嘉明教授就哲学如何"穷理",即如何追问事物的根据进行了说明。他以著名的"电车难题"为例,引出两个层面的追问。他指出,面对此难题,人们可以有三种选择,一种搬动轨道或推下胖子,以一救五,这样做在道德上的根据,是边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一种不采取任何行动,听之任之,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具有无上价值,这个依据来源于康德的道德义务论原则;另一种是依据圣托马斯·阿奎那的"双效原则"。以上对事物的依据的追问,属于哲学上第一层面的追问。而更深层的第二层的追问则是,无论是依据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或是康德的道德义务论,二者都是以某种道德为依据,但是这种道德根据究竟是如何可能。在此基础上,陈嘉明教授提出了作为根据的理论、原则的判定与选择问题。现有的判定标准有三种,一是合理性标准;二是哈贝马斯的以共识为标准;三是以实用为标准。但三种都有自己本身无法回避的缺陷。最后,陈嘉明教授提出了自己解决的构想。我们需要有某种评判性的标准来助于对相关的理论进行评判与选择,这样的标准应当是有关理论的"合理性"的标准。这个标准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个为可信原则,如果理论p在系统上是自洽的、可信的,那么p就是合理的;二为比较原则,如果理论p比理论q在可推导出的结果上是更可接受的,那么p就是比q更为合理的。

在陈嘉明教授的讲座后,在座师生就报告内容与陈教授进行了深入互动。颜青山、刘小涛等老师以及数位同学就"合理性的根据"、电车难题等问题与陈教授进行了深入讨论。此次讲座以哲学基本思考方式为入口,以"合理性问题"为旨归,为参与讲座的师生提供了思想的触动,以及愉快的理智讨论体验。

 

社科学院15级硕士研究生  陈高

上一条:哲学教研室女教师团队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称号

下一条:2016年上海樱花节上海大学志愿者核心团队会议暨2016年首次研团例会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