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国改革开放中的价值论研究 上海是中国价值论研究的发源地。早在20世纪30年代,张东荪于上海中华书局出版了中国第一本价值论专著《价值哲学》,指出“现代哲学研究的趋向大体是集中于价值论的研究”。由于他的介绍和研究,中国价值论研究的起步“仅比西方落后了30多年”。 中国于1979年进入“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学术月刊》于1980年10月发表《马克思主义论事实的认识和价值的认识及其联系》。作者杜汝楫吁应“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全国大讨论,从研究实践检验真理的机制着手,认为必须把“陈述判断的领域扩展到实践判断的领域”,并进一步进入到“价值判断的领域”,由此才能解决实践检验真理的问题。《光明日报》于1981年8月8日发表了何作庥和刘奔的《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文章,认为《学术月刊》的上述文章为当时学界正在讨论的“实践的目的是衡量实践成败的标准”问题,从价值判断的作用及其检验的维度提供了“一把钥匙”。可以说,《学术月刊》的文章拉开了新时期中国价值论研究的序幕。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国的价值论蓬勃发展。冯契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课堂讲课油印本上,指出“价值界就是人化的自然”,并呼吁要对中国价值论研究的“荒僻之壤”予以精心地开垦。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价值论研究领域出版了三本具有重大影响的价值论专著。这就是:李连科的《世界的意义——价值论》(1985年),这是新时期我国价值论研究奠基时代的重要学术成果,是第一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专著。李德顺的《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1987年),立足于主客体关系的辩证法,着重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理解价值的本质和特性,提升了我国价值论学科的自觉意识,在中国价值论研究中影响最大。王玉樑的《价值哲学》(1989年),对国内外价值研究中的争论加以评述,并对当时改革与建设中的价值、价值观念问题从价值论高度予以分析。
在全国价值论的研究热潮中,在1986年、1987年分别在杭州和西安召开两届全国价值论研讨会,主题分别是“价值与认识”和“价值论与价值观念变革”,90年代又分别在西安、西安和北戴河召开三届全国价值论研讨会。上世纪90年代,在李铁映院长的提议下,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开放式“价值论研究室”,时任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副所长李德顺任研究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马俊峰教授和上海财经大学陈新汉教授任研究室副主任,全国有20多位活跃于价值论研究的学者参加。2006年中国价值哲学研究会成立,李德顺任会长,马俊峰、陈新汉、江畅、冯平、汪信砚等任副会长。自此全国价值哲学年会基本上每年一次,全国价值哲学研究蓬勃发展。
正是在全国价值论研究的展开氛围中,上海的价值论研究发展起来。2002年在上海哲学学会中,继上海认识论研究会后成立了上海价值论研究会。在上海市哲学学会陈章亮会长支持下,于上海社联和上海社科院内分别召开过两次上海地区的价值论学术研讨会,对凝聚上海研究价值哲学同仁起了很大作用。 上海社科院王千克研究员于1989年发表了《价值之探求》,开了上海学界在新时期价值论研究之先河。进入90年代,复旦大学俞吾金教授、冯平教授、陈学明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陈新汉教授,上海社科院何锡蓉研究员、胡振平研究员、黄凯峰研究员,东华大学贺善侃教授,解放军空军政治学院唐志龙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高惠志教授、何云峰教授,上海大学邱尹岩教授、邱仁富教授等等发表了很多在国内较有影响的专著和论文。上海大学、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市委党校等召开了全国性的价值哲学会议、海峡两岸价值哲学会议和中日价值哲学会议等。于是上海就成为与北京、西安和武汉齐名的全国价值论研究重镇。 二、已走过20年的“上海大学‘价值与社会’研究中心” 全国的价值论研究和上海的价值论研究带动了上海大学价值论研究。2002年陈新汉教授加盟上海大学。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哲学系中一些教师撰写了价值论方面的论文和著作,积极参加全国和上海市的价值论研究会议,并在全校开设多门价值论方面的课程。以此为基础,在志同道合的研究氛围中,由陈新汉教授提议成立“上海大学‘价值与社会’研究中心”。该提议得到所在学院的积极支持并向学校报备,于是在2004年成立了“上海大学‘价值与社会’研究中心”。该中心的目标是对于中国社会转型的社会问题从价值论的视域进行研究。该中心先后现挂靠于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筹),现挂靠于马克思主义学院。 该中心成立至今已走过20年历程,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2004年至2017年。“上海大学‘价值与社会研究’中心”成立后的第一任主任为陈新汉教授,成员为陈新汉、尹岩、吴立群、彭学农、张艳芬、刘冰;后增加闵东潮、沈海燕、邱仁富、张亚月等。中心成员中三位是教授,六位是副教授,一位是讲师,其中九位是博士,有一位是外籍教授。中心先后三次承办全国价值哲学方面的会议,并出版会议论文集;承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和多项一般课题以及教育部和上海市相关课题;发表多种价值论尤其是评价论方面的著作和论文,获得学术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多次。由于成员的共同努力,该中心的成果引起全国价值论学界的瞩目,并在全国价值论学界具有相当的影响。 第二阶段为2017年至今。2017年7月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并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孙伟平研究员加盟上海大学,现为该中心的主任。中心现有成员有:孙伟平、陈新汉、尹岩、吴立群、张艳芬、彭学农、杨丽、任帅军、刘冰、赵柯、关山彤。他们中四位是教授,五位是副教授,二位是讲师,10位具有博士学位。2018年中心主任孙伟平当选为全国价值哲学研究会会长,尹岩当选为全国价值哲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心主办和承办了六次全国和国际价值哲学方面的会议,并出版了多种会议论文集;承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承接教育部和上海市多项课题;发表多种价值论尤其是与人工智能价值论方面的著作和论文。 2018年该中心与全国价值哲学学会共同主办全国价值哲学学会会刊《价值论研究》,每年出刊二期,至今已经出版13期。该刊物中逐渐增设的影响的栏目有:“名家访谈”、“我国价值论研究主要著作巡礼”、“专题笔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价值论基础理论研究”、“评价论研究”、“文化与价值研究”、“价值实践问题研究”“国外价值论研究”等。吸引了不少我国价值论研究的大咖为之撰文,逐渐成为展现中国价值论研究成果的一个重要平台。 在人才建设方面,“上海大学‘价值与社会’研究中心”成立20年以来,逐渐形成了老、中、青的队伍梯度,形成以老教师带动青年教师的发展模式;形成了比较好的团队成员间合作方式和考核方式,定期召开中心的成员会议;讨论相关研究议题和问题,围绕国家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需要和重大理论问题,努力形成协同攻关的运行机制;在学术成果方面在立项、著作、论文、奖项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该中心培养了六十多位博士和和硕士。 该中心成立20年来,其活动和成果已引起全国价值论学界的瞩目,成为全国价值论学界中公认的研究重镇。 三、“上海大学‘价值与社会’研究中心”拥有的主要学术成果 1.课题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表课题2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13&ZD007); (2)“人工智能前沿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19ZDA018)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2项: (1)“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08AZX011); (2)“价值论视域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08ZX005).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一般课题13项: (1)“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方法论研究”(04BZX014); (2)“信息时代唯物史观的新发展”(07BZX005);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19VSZ046) (4)“民众评价论研究”(01BZX015) (5)“社会自我评价活动机制研究”(06BZX009) (6)“评价论视域中的社会自我批判”(14BZX007) (7)“个体认同的一般机制研究”(15BZX104) (8)“信息时代个体认同的哲学研究”(20BZX017) (9)“儒家‘成人’思想与现代社会个体意识的相互性研究”(17BZX062) (10)“评价活动在微时代的形态及意义研究”(20BZX015) (1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法的规范性基础的重建之路——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探源”(19FZXY012) (1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文明观研究(22&ZD006)”子课题1项 (13)任帅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资助(2016M59161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4项 (1)“权威机构评价活动机制研究”(01JA72001) (2)“关于克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边缘化危机的若干思考”(10JDJND184) (3)“相互性论域中儒家‘自我革新’思想之‘时’与‘度’研究”(23JDTCA055) (4)“基于美好生活视角下的《神圣家族》研究(20YJC710050)”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7项 (1)“邓小平认识论研究研究”(上海九五社会规划002) (2)“改革开放中的中国价值论及价值问题研究”(2017BHA011)。 (3)“关于微时代评价活动的研究”(2015BZX004) (4)“哈贝马斯之后法兰克福学派的政治伦理前沿思想研究”(2018 EZX004 (5)“人权价值的生活实现问题研究”(2016EKS006) (6)“上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路径研究”(2017XAH001)” (7)“改革开放中的中国价值论及价值问题研究“(2017BHA011) 2.代表性著作介绍 (1)《事实与价值》(修订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休谟提出的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即以“是”为连系词的事实判断能否导出以“应该”为连系词的价值判断、以及这种推导的根据与理由问题,是价值论、伦理学领域的一个基本的、但尚未解决的问题。自休谟在《人性论》中提出这一问题之后,一些哲学家继承并发展了休谟的观点,将它演变为所谓“休谟法则”:即事实和价值分属两个完全不同、互不相关的领域,价值判断决不能从事实判断推导出来。近代以来,这种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对立观普遍流行、影响深远,对价值论、伦理学能否成立提出了挑战,也给诸如科学探索、伦理评价、行为选择、以及决策活动带来深刻影响。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新世界观”为基础,从探讨事实与价值、认知与评价的内在关联出发,系统研究了沟通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的实践和理论途径,给出了解决这一古老问题的一个新尝试。作者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实践问题。在主体(人)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实践中,并不存在事实与价值的二分鸿沟,主体(人)无时无刻不在根据其本性、需要与能力,根据实践活动中所发现和把握的事实,进行价值评价,获得价值判断,并以之为指导进行价值创造活动。实践的解决对休谟问题具有决定性意义,只要对之加以总结、提炼,逻辑上的解决也是完全可能的。特别值得强调指出的是,从事实到价值、从事实判断导出价值判断的过程并不是单向、静态的,而是一个双向作用、相互过渡、相互转化的永无止境的过程。随着主体(人)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实践的发展,事实与价值、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就不断在新的水平上双向过渡,达到统一。 (2)《价值哲学方法论》从价值论研究方法入手进行探究,填补了国内价值论研究中在这方面的空缺。书中认为应以马克思新哲学观为基础,探索适应价值论性质和特点的独特方法,是价值论研究取得突破之关键。只有从实际活动着的人出发,立足主体尺度和主体际关系,坚持价值的实践品格和历史维度,才能把握价值的真谛和价值活动的规律,提炼出价值思维的方法和逻辑。此书认为要探究价值论的方法,需要讨论:(1)确定价值论的学科性质。这制约、决定着相应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创新。(2)探索价值的本质。价值与事实究竟有何区别,价值的本质特征究竟如何把握,这决定着价值问题研究的方向和方式。(3)探寻价值论的特色性方法。(4)提炼与建构价值思维。关于价值论研究方法的进一步提炼,可以升华未一种新的思维方式。(5)尝试进行价值逻辑的构建。该书认为,通过价值论研究方法的系统探讨,正确处理价值论与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等的关系,从主体的价值维度,改造或重构哲学,将促使哲学重新反思自身,导致哲学发生全方位、革命性的变化,映射出一种全新的哲学形态。在价值论研究领域,还鲜有著作去专门探讨价值论研究方法问题,该著作选取这个角度的探究无疑具有开创性意义,对于推进中国价值论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理论参考价值。 (3)《评价论导论》把评价论作为价值论中的认识论予以研究,于1994年出版了为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评价论导论——认识论的一个新领域》。该书较有创造性地论述了评价活动在认识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了评价活动机制中的选择评价标准环节和整合价值信息环节;揭示了意义作为评价活动成果的存在形式及其结构;探讨了规范、价值判断和评价推理作为思维形式在评价活动中的作用;分析了以主体为对象的自我评价活动和以社会群体为主体的社会评价活动;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价值观念体系的建设,等等。此书为我国价值论研究中关于评价论研究的时期著作,在当时的价值论学界较有影响。 (4)《自我评价论》是数十年研究心得的呈现,入选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此书由四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主要研究自我意识与自我评价,围绕着“我”和自我意识、认识、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活动的历史形态等问题展开。第二部分主要研究个体自我评价活动,涉及个体自我评价活动研究的根据、个体自我评价活动的若干机制和若干范畴、个体自我评价活动中的良心机制以及人生价值的自我意识等问题。第三部分主要研究社会评价活动,探究了社会自我评价活动的一般机制、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自我评价活动、社会的自我批判和核心价值体系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研究自我评价活动是自由的前提,从自我评价是走向自由的环节,以及自我评价活动的科学化两个维度进行阐释。其中第三部分关于互联网时代的论述紧扣当今社会特点,书中点明“互联网所形成的公共领域使得人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个人与个人之见以及个人与权威机构之间的沟通自由,从而对社会民众评价活动和设计自我意识产生重要影响。……电子政府使得国家权威评价活动集约化、综合化和高效化,集中体现着互联网对于国家权威评价活动所发生的革命作用。既要重视通过法律加强对于网络公共领域的管理,又要重视对于网络问题法律应对的分析和反思。其中的一个主要启示就是不能用管理传统传媒的方式来管理互联网,不能用为传统传媒立法的方式来为网络公共领域立法。”这对于处于互联网时代的上海乃至中国的权威机构都具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5)《社会自我批判》是国家哲社课题《评价论视域中的社会自我批判研究》的结题报告。马克思把“人体解剖”理解为社会处于“非崩溃时期”的“社会自我批判”,因而“很少而且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发生。马克思的社会自我批判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的尚需要 进一步挖掘的一个瑰宝。以此为根据,本书剖析了社会自我批判机制中的“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环节以及“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威批判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民众批判态势中的评价论机制;分析了社会自我批判中的人文精神、忧患意识、实践意志以及“真”等基本范畴。“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据此,本书把社会自我批判原理与历史中的具体事实结合,研究了历史中社会自我批判的三个案例,尤其是分析了现代中国正在进行着的作为“第二次革命”的社会主义改革,凸显了在社会自我批判中人民主体创造历史的意义。 (6)《个体认同论》是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个体认同的一般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该著作从“现实的个人”出发,以现代社会个体化的社会结构为基础,概括个人的“个体”本质,阐释个体认同的哲学意蕴;把个体认同作为一个系统对其特质、多重结构和重要中介进行理论分析,从整体上全面认识作用和影响个体认同的各个因素;阐释工作、消费、社会交往以及身体等对个体认同的根本意义,把个体认同与个体生活和个人自我认同联系起来,理解个体认同的生存本质和价值,分析个体认同实现的根本路径;揭示个体认同与社会共识、社会信任紧密关系,把握个体认同的社会基础和一般机制;分析现代性与个体认同内在关联,研究现代性及其对个体认同的作用和影响;研究当代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进程,思考在个体认同方面取得的成就和面对的挑战。这部著作对于当代社会个体认同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7)《新儒学与现代社会》最初作为课程讲义使用,之后在此基础上申请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获得立项,经修改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出版。《新儒学与现代社会》是一门以彰显“新儒学”之“新”,反思“现代社会”之“现代”,揭示“自知无知”、“扬弃”等哲学命题的深刻含义为宗旨的通识课程。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代表之一,儒学伴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与演变。本书所谓新儒学是指20世纪以来,在理解传统儒学的基础上,面对西方文化和现代生活,试图重建儒学的思想活动。新儒学的基本主题即回应现代、重建儒学。本书在概述儒学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的基础上,通过中西俄对比阐述中国现代化历程的特殊性,并以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双重选择为题进行分析,重点讨论如何理解新儒学,如何理解现代社会两个问题。本书将新儒学与现代社会,考察传统与现代的相互性关系,研究当代中国现代性与后现代性问题并存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儒学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其社会责任,以启迪良智、塑造理想人格为其历史使命。既正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现实困难,又期盼未来新秩序的美好愿景,是儒家哲学价值观教育在当代社会的意义所在。 (8)《詹姆逊文化理论探析》主要从语言、意识形态、后现代主义和全球化这四个维度,探讨性地研究詹姆逊的文化理论,并在结语部分对詹姆逊所谈及的“我们的时代”的文化艺术进行一个开放性的考察。在詹姆逊的理论中,存在着“思想-思想的模式-语言的模式”的内在逻辑,由此,詹姆逊认为,马克思提出的“基础和上层建筑”模式构成了我们讨论文化问题最基本的“问题框架”。不仅如此,语言的深层内涵是意识形态。因此,为了冲出语言的牢笼,文化理论的视角应从语言转向意识形态领域。进而,对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进一步探讨打开了詹姆逊的后现代主义理论。詹姆逊将他的后现代主义称为“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借助詹姆逊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当今时代所谓的全球化浪潮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剖析。詹姆逊的全球化理论引领我们看到了全球化的另一面,全球化浪潮的目标与其说是全球大同,不如说是文化的同一性坟墓。而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化和文化帝国主义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9)《法律评价论》是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形成的,该博士论文入选2016年度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人才培养登峰计划。法律评价是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领域,集中体现了司法机关适用法律的实践活动。在法律评价活动中,司法机关以“自身的内在尺度”来看待法律运作对于实现司法独立的意义,通过对案件进行具体评价,把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中的法律,从而对社会关系进行相应地调整,实现对于行使司法权的把握。这是表达国家意志的“有机”形式。在法治时代,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需要以自身为对象对法律评价活动展开研究。对法律评价展开学理研究,在我国学术界还属于一个尚没有充分展开的领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本书以“法律评价”为研究对象,由案例分析到理论诠释,努力构建一个认识法律评价活动的学术体系,这对研究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10)《法的规范性基础的重建之路——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探源》是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法的规范性基础的重建之路——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探源”的课题。该著作按照哈贝马斯阐述的“对话差异的建筑术”(Architektonik der Diskursdifferenzierung)这一内在逻辑来阐发其法哲学,书采用反思和重构的方法,从整体上勾勒哈贝马斯对“法的规范有效性”问题的思考,从而把握哈贝马斯法哲学与批判理论、自然法理论、法律社会学等思想的相互批判和吸纳,系统地揭示哈贝马斯法哲学的问题意识、主要内容和意义。全书把哈贝马斯重建法的规范性基础的整体思路重构为三个方面:第一,哈贝马斯对法的有效性问题的讨论首先是从他对批判理论的反思和对法律社会学的批判开始的,他指认批判理低估了民主传统,批判了法律社会学尤其是社会学系统论消解了法的规范性基础。第二,在完成一系列基础性的清理工作之后,哈贝马斯就将目光转向交往行动理论建构,其目的是重构行动之规范性条件, 这对于哈贝马斯法哲学有基础作用,我们将可其界定为“对话差异建筑术”之基础。第三,最后是尝试在这一新的基础上,构架一个可以容纳道德、法律与政治之规范性差异与互补关系的对话原则,进而进一步重新理解法的规范有效性问题。 (11)《施特劳斯的诠释学创新》。在施特劳斯(Leo Strauss)的思想遗产中,隐微说及基于隐微说的诠释主张争议最大。本书对施特劳斯的隐微诠释方法及隐微诠释学思想进行研究,探讨施特劳斯的诠释学创新。本书从施特劳斯发现西方哲学史上的双重教诲传统说起,通过考察施特劳斯诠释学的原则和要义、施特劳斯自身的诠释实践,揭示出施特劳斯的诠释学创新在于其诠释学回归,即扭转西方现代诠释学自施莱尔马赫伊始的重“阐”倾向,在重“阐”的年代实现向“诠”的回归,注意作者的写作艺术,重视和追求对作者原意的理解和说明。在揭示出施特劳斯诠释学创新的过程中,本书实为从一种新的视角探讨了施特劳斯的现代性批判,表明施特劳斯诠释学回归的精神本质是反抗西方现代文明的虚无主义。 (12)译著《闵斯特伯格》卷是《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经典》(闵斯特伯格卷)中一卷。雨果·闵斯特伯格(Muensterberg Hugo)(1863-1916),美籍德裔哲学家、心理学家,作为弗莱堡学派的传承者,其《永恒的价值》和乌尔班的《《评价:性质及其法则》都是在1909年出版的。这两本书,成为英语世界狭义的价值哲学研究的一个开端。闵斯特伯格还被誉为工业心理学之父,他的《电影:心理学研究》为电影心理学奠基,《艺术教育原理》一书广为传阅。本读本主要从三个角度选译了他的著作:价值理论、美学理论以及心理学理论。首先,价值理论由他的演讲稿《科学与唯心主义》、著作《永恒的价值》及论文《永恒价值的对手》的选篇组成。其次,美学理论部分选自《艺术教育原理》、《电影——心理学研究》及演讲稿《美的问题》。《艺术教育原理》曾收录在丰子恺的译著《艺术教育ABC》里,其中丰子恺把isolation翻译成绝缘(绝缘说也即孤立说),这是丰子恺同情说的主要理论来源。闵斯特伯格的“审美孤立说”因立场鲜明在美学史上占据一席之地,他也被英美学界奉为认知主义艺术哲学的奠基者。《电影:心理学研究》是奠定他在电影心理学方面研究地位的作品。法国著名电影理论家让·米特里曾这样评论闵斯特伯格,“他在1916年对电影的了解,已经等于我们今天所可能知道的一切”。最后是心理学研究,译文节选自他的《心理学与生活》,这本书由六篇心理学论文组成,分别探讨了心理学与历史、生理学、神秘主义、艺术及教育的关系。 3.全国、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获奖 国家级主要学术成果奖项 (1)《自我评价论》入选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文库 (2)《道德读本》于1997年获中央宣传部第六届“五个一工程”图书奖。1 教育部主要学术成果奖项 (1)《事实与价值——休谟问题及其解决尝试》(修订本,独著)于2020年获教育部第八届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2)《民众评价论》教育部人文社科三等奖(教社科证字2006第179号) (3)《权威评价论》教育部人文社科三等奖(教社科证字2009第299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奖 (1)《道德读本》2000年获第三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2)(2)《家园——文化建设论纲》2000年获第三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3)《伦理学之后——现代西方元伦理学思想》(专著),2007年获第六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4)《信息时代的社会历史观》(专著),201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5)《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演变》201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4上海市及其他省级主要学术成果奖项: (1)《关于人工智能的价值反思》,2018年获上海市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2)《人工智能与人的“新异化”》,获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3)《家园——中华民族精神读本》(主编,第一作者),2017年获广西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4)《精神生产的两重性与精神文明建设》获论文三等奖(上理证字第44号) (5)《社会评价论——社会群体为主体的评价活动思考》著作三等奖 (上理证字第79号) (6)《邓小平认识论思想论纲》获著作三等奖 (上理证字第34号) (7)《论自由向必然的转化——关于“必然中包括自由”命题的思考》获上海市论文三等奖(上理证字第131号) (8)《马克思全面生产理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论启示》论文三等奖(上理证字第09号) (9)《自我评价论》获上海市(2010-2011)著作三等奖(沪社证【2012】250 ) (10)《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人民主体性》获论文三等奖沪社证【2012】020)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从价值哲学的角度看》获论文三等奖(沪社证【2012】020) (1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论研究》)著作二等奖 (沪社证【2014】046 ) (13)《关于“人民主体”的一些思考》论文二等奖 (沪社证【2016】015) (14)《马克思的社会自我批判思想及其当代意义》论文二等奖沪社证(【2018】075) (15)《社会自我批判论》获著作二等奖(20230037) 全国出版界奖 (1)《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演变》于2012年获全国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奖。 (2)《猫与耗子的新游戏──网络犯罪及其治理》(专著),2001年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七届全国优秀青年读物”二等奖。 (3)《精神家园》2013年获中国出版协会第四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4)《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演变》(合著),2012年获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奖。 (5)《现时代的精神境遇》于2015年获中国出版协会第五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4.上海市主要教学成果奖 (1)教改项目“学生问题导向的立体化思政课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获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二等奖。 (2)于2021年入选“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支持计划”,获“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教学名师”称号。 (3)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教字第951053) (4)上海高校首届教学名师奖( 2003.11) (5)上海市育才奖(2004) (6)《“转识成智”与哲学教学》获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11) (7)《在哲学类通识课程教学中贯彻“转识成智”》获上海市教学成果2等奖(2013) (8)上海市“晨光计划”人才(2020年) 四、上海大学价值与社会研究中心承接和主办的国内和国际会议 1. 与上海市社联共同主办“上海市马克思主义主义研究论坛暨全国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研究高层学术研讨会”(2010.9),出版会议论文集《警惕核心价值体系“边缘化危机”》。 2.与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共同主办了“第二届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层研讨会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丛书》首发式”(2013.1),出版会议论文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的问题意识》。 3.与全国价值哲学研究会共同主办了以“社会转型中的中国价值论研究”为主题的“第十五届全国价值哲学年会”(2013.11),出版会议论文集《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价值论研究》。 4. “中国改革开放40年价值论和价值问题研究高层研讨会暨《价值论研究》首发仪式”(2018.7)。 5. “‘首届价值研究工作坊’暨‘智能时代的价值问题’研讨会”举行(2019 11) 6.“新时代与价值哲学研究——第20届中国价值哲学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2018.11) 7. “‘新冠疫情与中西价值观研究’高层学术论坛”(2020.11) 8. “‘信息文明形态中的价值论研究’高层学术论坛”(2021.10.16) 9. “‘大变革中的中国价值哲学研究’——第22届中国价值哲学大会”(2022.8) |